(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7月3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公告,拟对一批已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煤电、水电(含抽水蓄能)及电网项目的建设情况开展核查,此次核查涉及46个项目,其中包括38个为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8个电力项目(煤电、水电及电网)。
公告明确,根据《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4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要求,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是否按照核准备案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2.建设项目是否有重大设计变更。如有,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项目是否有超期建设情况。如有,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
4.项目实际建设与核准备案文件存在不符的其他情况(如业主发生变化)及监管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核查事项。
5.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核准备案文件中的有关要求。6.是否落实生态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管理要求。
此外,关于资格要求: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电力行业设计、测绘、电力工程监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