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东讯 (记者 韩丽萍 通讯员 张清萍)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当日,海东市集中宣传日主会场设在乐都区中心广场,其余各县区同步开启分会场,推动新法精神落地生根,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会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普法性与观赏性。现场设置新法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工作人员围绕立法背景、核心条款等内容现场提问,群众踊跃抢答,在趣味互动中了解新法要点。舞台上轮番上演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民族团结故事。广场两侧整齐布设宣传展台,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单行本、普法折页等资料,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图文展板,细致讲解各民族平等团结、交往交流交融等法定要求,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活动最后,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宣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倡议书,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新法为行动遵循,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传播者、践行者。海东市其余县区依托本地广场、社区等阵地,同步开展资料发放、现场宣讲、文艺展演等系列活动,实现市域宣传全覆盖,营造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