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美丽中国的部署要求,落实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重大要求,以数字影像赋能大众文艺创作,展现青海在文化传承、生态保护、民族团结等领域的丰硕成果,青海日报社、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海省摄影家协会、青海省新闻摄影学会将联合举办2026年“青海之美我来拍”影像产品征集展示活动。
一、征集主题
“青海之美我来拍”,以影像产品展示青海之美。
二、征集时间
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围绕青海生态之美、自然之美、文化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人文之美等征集影像产品,充分展现青海地大物博、山川壮美、历史悠久、文化多姿多彩。
四、投稿要求
产品应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情感真挚,导向正确、积极向上,能够体现青海之美,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传播性。
1。图片类
图片类产品统一为JPG格式,手机、相机及专业拍摄设备拍摄均可。需明确标清单幅或组照。单幅产品同一主题每人限投5幅,单幅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3MB、不超过10MB,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px;组照产品同一主题每人限投3组,每组限4-8幅,照片规格同单幅要求。
所有图片类产品需配有真实、准确、简明的文字说明(100-200字)。
2。视频类
视频类产品统一为MP4格式,单条视频时长控制在15秒至3分钟,采用横屏16:9,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视频画面应连贯完整,无黑边、无水印、无角标,不得添加商业广告及无关文字标识。
所有视频类产品需配有真实、准确、简明的文字说明(100-200字)。
3。后期处理
图片类产品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作适度调整,可进行基础降噪、锐化处理,但不得合成、添加、删减画面元素,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真实性。
视频类产品允许合理调色、剪辑、添加背景音乐等基础后期处理,但不得通过特效合成、篡改画面等方式改变内容真实性。使用他人音乐、画面等素材的,须自行取得授权,否则引发的版权纠纷由投稿者承担。
4。原创要求
投稿产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投稿产品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不良导向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投稿产品应以真实拍摄取得的原创影像为基础,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生成(AIGC)方式直接生成图片或视频投稿。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产品请发送至:qinghaizhimei2026@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青海之美+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作者姓名(单幅/组照/视频)。
邮件附件包括:产品文件、产品说明文档、作者信息文档。为方便入库、寄发稿酬,作者信息须包括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以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家商业银行之一的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未按要求提交作者信息的,视为无效投稿。
六、产品发布与奖励
主办方将择优在所属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发、展示产品。刊发产品按规定计发稿酬。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评出一、二、三类及优秀产品,评选结果将在青海日报、青海文艺网等主办方相关媒体平台公示。
七、产品使用说明
投稿产品视为作者授权主办方在报纸、网站、客户端等宣传平台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宣传推广,无偿使用产品,并且主办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必要编辑处理,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
入选产品将纳入“青海日报社新闻影像库”和“青海文艺资源库”保存使用,供后续宣传、展示使用。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产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留存原件。
2。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3。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青海日报社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新闻摄影学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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