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内容
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府信息是指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财务信息类
(六)政务动态类
(七)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院内市网信办213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邮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邮编255001)。通过邮寄申请的,应当填写《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连同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同寄到上述邮寄地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件方式(邮箱:swwxbzhk@zb.shandong.cn)提出申请,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传真号码:0533-3178676;
联系电话:0533-3178676;
邮箱:swwxbzhk@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