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也出过事,别等要赔天价再后悔!转发赠送同样担责……
创始人
2026-02-08 17:47:38

(来源:丹阳日报)

“爆竹声中一岁除”

这承载着人们的美好期许

但若漠视规则、疏于防范

便可能酿成意外悲剧

  近日,陕西省审结了一起纠纷。13岁的小明在村里放鞭炮时,不慎炸伤附近玩耍的小孙,最终经法院调解,由小明父母赔偿小孙共计近5000元。2025年1月27日,9岁男孩小李在大刘家房屋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致大刘屋内财物被烧毁。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老李赔偿大刘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这份“天价账单”,为所有家长提了个醒。

(示意图)

类似的事件丹阳本地也有,去年元宵节,天颐城小区南侧的香草河边因部分市民燃放烟花爆竹闹元宵而多次发生意外。

当晚,因未成年人燃放烟花和部分成年人的不慎操作,有儿童衣物被燃,还有皮肤被烫伤的情况。

我们再次提醒您:丹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已更新范围,请您在禁放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请注意安全!

禁放范围扩大,持续五年!

2025年12月20日,丹阳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年1月1日起,全新禁放区域正式生效,一直持续到2030年12月31日,原2018年通告同时废止。每一位市民都请仔细核对,切勿误触法规!

新版禁放区划定:丹凤公园明确纳入!

本次调整最大变化:丹凤公园及周边区域正式列入禁放范围,以往市民常去的这个“烟花燃放点”从此成为历史!

全新禁放区域为丹阳市城市建成区闭合范围,含道路及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丹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违规必罚!最高可追究刑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并处100元-500元罚款;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家长:未成年人违规燃放,公安机关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损害的,监护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等行为可能违法!

    1.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售卖?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经营者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载明的固定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在微信群、朋友圈、直播平台等社交渠道发布售卖信息,并承诺“送货上门”“快递发货”的行为,实质上脱离了许可的固定经营场所,且通常伴随着无资质的储存和非法运输,已构成违法。

    2.社交平台发布的所有售卖信息都违法吗?

  如果社交媒体上售卖烟花爆竹的广告有具体的线下实体店,并明确告知公众前往指定线下零售点购买,不涉及线上交易和配送的,不算违法。

    3.转发售卖信息是否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随意帮他人转发非法的烟花爆竹销售广告,一旦促成非法交易或引发事故,转发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明知无证仍协助宣传,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共同违法。

不要随意将烟花

提供给未成年人

随意提供烟花也可能引发“巨额账单”

随意将烟花提供给未成年人或无燃放能力者,可能埋下巨大隐患。据此前案例,张某将烟花爆竹提供给同样是未成年人的程某燃放时,将另一未成年人小华烧伤,向某最终被判承担20%赔偿责任。

向行人、车辆投掷鞭炮?绝非玩笑之举

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等投掷点燃的鞭炮,绝不仅仅是“开玩笑”,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需赔偿,扰乱公共秩序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售卖“三无”烟花?厂家、商家“一个也跑不了”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三无”或缺陷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都难逃其责。

综合自央视新闻、国家应急管理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中国普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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