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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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呼和浩特2月7日讯 (记者 刘洋)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日前,《呼和浩特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该方案通过六大类18条具体举措,全方位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为构建全链条数据产业生态提供坚实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呼和浩特市将引育数据产业企业主体超2000家,市场主体营收突破18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15%以上;同步建设不少于100个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打造300个以上具有产业特色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带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在产业布局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构建“一核引领、多极支撑、全域转型”的发展格局,以内蒙古数据要素产业园为核心,推进数据标注与数据要素全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做优做强数据标注产业,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效应。企业培育层面,将重点培育六类数据企业主体,通过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企业培育库、开展精准招引等举措,健全多元经营主体生态,并建立企业能力评估体系,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呼和浩特将聚焦“数据+算法+场景”核心架构,推动优势产业构建数据技术创新链条,开展数据标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数据产业(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健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奖励机制,为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在数据开发利用上,方案提出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进场交易的数据集给予资金奖励,鼓励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领域、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培育路径,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和价值转化。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大保障措施,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一体化保障力度;积极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抢抓数据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呼和浩特市数据产业发展进入规范化、集聚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打造北方数据产业创新集聚发展领军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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