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证券代码:000908)2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德泽”)作为被告涉及一起重大诉讼,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大连德泽向原告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金港”)返还3000万元及承担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合计涉案金额3019.18万元。公司表示已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终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并将依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益。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大连金港对大连德泽提起的一般取回权纠纷,大连金港于2025年7月11日向金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连德泽返还侵占的银行存款30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金州法院经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大连金港要求返还3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其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由大连德泽负担。
关于案件涉及的股权关系,公告披露,大连德泽曾因经营期限届满进入清算程序,自2023年12月起不再纳入ST景峰合并报表范围,大连金港原系大连德泽全资子公司,后因司法拍卖股权被强制处置。2025年9月15日,ST景峰收到金州法院裁定,大连德泽继续存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ST景峰在公告中强调,由于公司已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依据一审判决将赔偿损失及负担的费用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益,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终审结果为准。此外,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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