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八十年光阴荏苒,大连法院的历史长卷由无数忠诚、奉献与担当的身影共同写就。他们如星火,在不同年代点亮法治的天空;他们如脊梁,在代代接力中撑起正义的大厦。从烽火岁月中的司法奠基,到改革大潮里的执着坚守,再到新时代的默默耕耘,一代代法院人用行动诠释初心,铸就了一座城市永不褪色的法治精神丰碑。
奠基者:于会川
1946年,百废待兴的大连迎来了人民司法的曙光。首任院长于会川,这位曾驰骋抗日战场的革命者,受命在复杂的斗争环境中创建人民法院。在当时的大连市公安总局内搭起审判台,他领导了对汉奸、反革命势力的早期审判,以法律武器捍卫新生政权。面对司法空白的困境,他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镌刻在法院工作的起步之始。 然而,长年的革命艰辛与超负荷工作早已摧毁了他的身体。1946年春,肝癌晚期的他时常咯血,剧痛难忍,却将病榻变为另一个战场——听取汇报、研究案情、部署工作。5月2日,时年42岁的于会川生命垂危,留下的最后嘱托是:“活着的,要战斗下去!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大连市委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并将法院门前道路命名为“会川路”。他以短暂的生命,为大连法院注入了忠诚与奉献的最初基因,成为永远的精神坐标。
奋斗者:谭彦
时光行进至改革开放时期,“铁法官”谭彦的名字,成为司法战线一面光辉的旗帜。1989年,29岁的他被确诊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医生断言他的生命仅剩5年。面对死亡的威胁,他选择了回到审判席,与时间赛跑。每天自行注射4次胰岛素,却创造了惊人的全勤纪录。 “铁法官”之“铁”,是意志如铁,更是操守如铁。面对人情请托,他回答:“同学的情再大,也没有法大。”面对物质诱惑,家境清贫的他始终两袖清风。面对威胁恐吓,他凛然回应:“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他将“人民法官绝不能办一件错案”的信念融入血液。2004年,与病魔抗争15年后谭彦病逝,年仅44岁。他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最美奋斗者”等荣誉称号,生动诠释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理想信念,铸就了一座激励后来者的不朽精神丰碑。
传承者:于秀军
伟大的事业既需要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更需要漫长岁月中的默默坚守。于秀军便是这样一位传承者。在法院系统深耕33年,从书记员到副庭长,他始终以平常心做好平凡事,荣获“辽宁省劳动模范”“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 最能体现其担当精神的,是在临近退休之年。2011年,大连市中院花园口经济区审判法庭初建,面临重重困难。本可轻松等待退休的于秀军,主动请缨,勇挑重担。他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主动服务、坚守诚信”,带领团队深入辖区,摸清经济脉络,在空白地带搭建起司法服务的桥梁。他心心念念的,是如何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于秀军没有豪言壮语,却用三十余年的执着和扎根一线的务实作风,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初心在平凡岗位上的坚守。 从于会川“迎接新中国诞生”的嘱托,到谭彦“绝不让天平倾斜”的誓言,再到于秀军“打通最后一公里”的践行,以及无数干警在各自岗位上的发光发热——这条跨越八十载的精神脉络,始终奔腾不息。它承载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信仰的毕生坚守,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这薪火相传的,不仅是个体的光辉,更是融入大连法院灵魂的红色基因。它铸就的法治脊梁,必将支撑着一代代法院人在新时代的征程上,继续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