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1-27 03:38:51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6-012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5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41,841,004股,发行价格为7.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833,052.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166,945.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1715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到账,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公司拟以股东实缴出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及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目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正在履行国资审批和备案程序,在履行完国资审批程序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对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计划。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具体办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等工作。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风险控制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6-010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布局,为有效规避外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2026年预计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

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1200万欧元(等值于人民币1.54亿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将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外汇授信额度,或需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外汇衍生品,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将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外汇授信额度,或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五)交易期限

自上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结束后起12个月(含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应对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进行风险对冲操作,交易额度不超过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需要对冲风险的资产总额,达到风险规避和防范的目的。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类型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外汇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小。

4、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公司在产品类型上计划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类型,并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为防止衍生品交易业务交割额度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不匹配,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已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执行业务流程,控制交易风险。

7、公司将定期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并加强相关研究和分析,以降低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且围绕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投机活动。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平稳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6-011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经营活动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公司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范围

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R2风险等级以内(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计划。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上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结束后起12个月(含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的14.4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截至2025年9月30日)归母净资产的14.11%,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R2风险等级以内(含),同时,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理财计划将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负责现金管理,财务部具体办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等工作。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风险控制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增加一定的收益,有利于适度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6-00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6年1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经营报告及2026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3、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本次共计发行股份41,841,004 股,该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934,916,069股变更为976,757,07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34,916,069元变更为人民币976,757,07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拟对《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审批程序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负责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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