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69,以下简称"天能重工")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7%,议案最终以99.31%的高赞成率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14:30在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2栋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据公告披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9人,代表股份240,033,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70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231,316,952股(占总股本22.6179%);网络投票股东238人,代表股份8,717,032股(占总股本0.852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与网络投票数据一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238,381,454 | 99.3115% |
| 反对 | 1,601,930 | 0.6674% |
| 弃权 | 50,600 | 0.021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中小股东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7,064,502 | 81.0425% |
| 反对 | 1,601,930 | 18.3770% |
| 弃权 | 50,600 | 0.5805% |
从表决结果看,议案获得绝对多数股东支持,其中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81.04%,反映出市场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财务优化决策的认可。
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张明波、张淼晶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背景与影响
据了解,本次议案涉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现金流结构,进一步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在新能源行业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此举或为公司后续产能扩张及技术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天能重工表示,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补充的流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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