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81,证券简称:科源制药)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重要修订并制定、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会通知时限调整
公告显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涉及两大核心内容: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裁(总经理)",并相应调整了法定代表人产生及变更的相关条款;二是将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时限由原规定的"5日"缩短至"3日",以提高决策效率。此外,原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核心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核心内容 |
|---|---|---|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2 |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
制定修订三项治理制度 强化内部管理体系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并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科源制药同步制定、修订了三项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生效时间 |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订 | 否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订 | 是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公告指出,《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实施。
科源制药表示,本次系列修订工作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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