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华伍”)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4.42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6%,未超过预先披露的减持上限。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公告显示,江西华伍于2025年9月5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聂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计划在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3.28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其中,聂景华拟减持不超过394.43万股(占1%),聂璐璐拟减持不超过788.85万股(占2%)。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过程中,聂景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减持,聂璐璐亦进行了部分减持,两人合计减持614.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未达到计划减持上限。
聂景华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集中竞价 | 2025.11.24 | 9.54 | 80 | 0.2% |
| 集中竞价 | 2025.11.25 | 9.57 | 80 | 0.2% |
| 集中竞价 | 2025.12.4 | 10.65 | 134 | 0.34% |
| 集中竞价 | 2025.12.5 | 11.00 | 30 | 0.08% |
减持前后持股变动
本次减持完成后,聂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29.37%降至27.8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持股变化如下: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 | 本次减持后持有 |
|---|---|---|---|
| 股数 | 占比 | ||
| 聂景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806.75 | 14.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1.69 | 3.6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55.06 | 11.04 | |
| 聂璐璐 | 合计持有股份 | 4997.78 | 12.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9.45 | 3.1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48.34 | 9.50 | |
|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780.00 | 1.9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0.00 | 1.9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84.53 | 29.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1.13 | 8.8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03.40 | 20.54 |
对公司影响及说明
江西华伍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实施期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按照预披露公告执行,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上限。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仍为江西华伍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7.81%,控制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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