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创始人
2025-12-03 03:41:59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

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 潞安化工集团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工程”)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

● 本次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一、本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潞安工程转来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的通知》(晋国资产权[2025]75号),根据文件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所持有的潞安化工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股权划转前后,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二、本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仅为公司5%以上股东潞安工程的间接控股股东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其变动不会导致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唠着家常送政策 (来源:衢州日报)转自:衢州日报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林夏宁  “大婶,快坐!2026年城乡居民医...
智造新城“薪立方”5天解“薪”... (来源:衢州日报)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方俊 报道组 周毅辉 通讯员 柯元哲 江剑) “...
重庆22人保送清北 11月30日,随着第41届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落下帷幕,2025年度全国五大学科竞赛国...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2月2日至3日,市委书记袁家军前往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调研经济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灾后恢复重...
忒斯特酿造上新“山色”啤酒 (来源:衢州日报)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柴奇超 郑召隆) 近日,笔者来到忒斯特酿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