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索赔
创始人
2025-11-26 11:57:16
受损股民可至Hehson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Hehson证券、微信关注Hehson券商基金、百度搜索Hehson股民维权、访问Hehson财经客户端、Hehson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5年11月25日晚,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通、*ST东通(维权),证券代码:300379)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同日,东方通还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ST东通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经查明,东方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东方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00万元的罚款;对实控人黄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对其余相关责任人员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外,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已代理多批投资者起诉,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资格。”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东方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四个关键词看兰州高质量发展新成...   原标题:兰州蓝 综合交通大会战 中国城市营商环境20强 新型工业化  四个关键词看兰州高质量发展...
中瑞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包括韩...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近期中韩关系升温公司有承接合作韩国企业相关项目吗?董秘回答(中瑞股份SZ301...
碧水欢歌处 幸福正流淌 来源:皖西日报  霍山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淮河支流淠河的源头。这里国土面积2043.3平方千米,拥有...
中兵红箭:公司产品不直接应用于... 投资者提问:你好,请问公司在航天领域有怎样的业务?有哪些产品能应用在航天领域?谢谢!董秘回答(中兵红...
捷捷微电:汽车电子成发展重点,...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最近是否有新产品投入到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产量规模是怎么样的水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