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1-26 03:20:13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7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广东立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立合投资”)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越秀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6,602.9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注册资本的4.4%)。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并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获悉,立合投资已撤诉,公司持有的上述东莞证券6,602.9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注册资本的4.4%)已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7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有关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注: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64、2025-67),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合计4,350万股股份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由相关主体成功竞得。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中的1,35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若剩余3,000万股股份最终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13,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5,23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6.33%,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16%,对应融资余额11.85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7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0.0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1%,对应融资余额15.27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

(7)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9)截至目前,新世纪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15.04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1.14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5.04亿元。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5.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6.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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