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面针”)于2025年11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财务政策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5亿元,股份总数5.5亿股,每股面值1元,进一步夯实了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基础。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 董事会设九席含三名独立董事
修订后的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组织架构。其中,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强化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
股东权利与股份管理规则细化
章程明确,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全部为普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股份转让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守“短线交易”限制,即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违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仅限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形,且收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利润分配政策差异化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不低于20%
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如下:
| 发展阶段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 现金分红占比最低标准 |
|---|---|---|
| 成熟期 | 无 | 80% |
| 成熟期 | 有 | 40% |
| 成长期/阶段不易区分 | 有 | 20% |
此外,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后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
完善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机制
章程强化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要求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公司违规担保,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利益。同时,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告媒体,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信息。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为持续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基础。两面针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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