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会议签到处)。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1月24日披露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参会股东人数,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并宣读会议须知,会议开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推举计票、监票成员,主持人宣布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
1. 分发表决票;
2. 各股东进行现场记名表决投票;
3. 汇集表决票数,检票、计票。
(七)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股东在决议上签字;出席及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议案2: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50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有限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铁集团签订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国铁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在该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铁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铁集团通过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340,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5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国铁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前期与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实,国铁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铁集团经审计总资产976,269,370.13万元,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8,303,779.31万元,净利润388,060.9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铁集团经审计总资产997,812,202.51万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91,223,107.13万元,净利润1,172,237.49万元,净资产为371,283,799.5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待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三年,履行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公司与国铁集团间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铁路清算相关交易(线路使用、挂运服务、机车牵引、承运及发送服务、货车修理、车辆编解服务、到达服务、车辆使用、轮渡服务、清算服务等);
(2)除铁路清算交易外的其他生产服务类交易(铁路货运服务、仓储服务、物流基地租赁及服务、专用线占用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资采购、劳务服务、加油服务、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车辆监造服务等);
(3)生活后勤服务类交易(办公场所租赁、物业服务、通讯服务、共同管理等);
(4)金融服务类交易(结算、存款、贷款等),如发生该等交易的,由其他协议另行约定。
(二)定价原则
上述协议项下的每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该项产品或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
(1)实行政府定价的交易事项,直接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交易事项,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既无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的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
在协议履行期内,就上述各项产品或服务,公司每年向国铁集团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80亿元,国铁集团每年向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亿元。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或超出协议金额上限的,公司应根据《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与国铁集团签署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国铁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双方基于原有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对双方未来执行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不涉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本次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执行,有利于公司与国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且《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要求及原《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交易未超出授权范围。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拟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拟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52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11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0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的9:0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伟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caoningning@crsc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 ■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5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前期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实,财务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4,407,834,190.76元,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45,596,772.36元,净利润617,453,186.74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79,923,388,545.99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23,287,701.57元,净利润390,736,548.85元,净资产为15,140,958,092.82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根据其经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公司及下属单位、附属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财务公司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财务公司承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同期利率水平。
(4)公司同意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20亿元人民币。
(6)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1)经公司申请,财务公司根据自身运营需要有权决定并按另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信贷服务。
(2)财务公司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租赁、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同期利率水平。
(4)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其他金融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申请,本着为公司节约资金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信息等优势,为公司提供代理融资服务。
(2)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同期收费水平。
5.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与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协议自财务公司、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原《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的约定执行,相关交易未超出授权范围。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6.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49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铁集团签订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国铁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