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文|咚咚锵
据《天津日报》报道,地铁6号线一出入口有一段高出路面15厘米的人行道。这段人行道未设缘石坡道,15厘米的落差对普通人来说可轻松迈过,但对坐轮椅出行的李女士而言却成了一道“鸿沟”。
设置一段坡道方便特定群体出行很难吗?应该不难,用不了多少人力、财力,但现实中却变成了一件很不容易解决的事情。
李女士向街道部门反映了半年,街道也组织多个部门、单位协调,记者也追踪采访了一个多月。多个部门、单位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这事被撂在半空,最后残联部门介入推动,终于有单位接手,把这事解决了。
事情不大,最终也解决了,但这事反映的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为什么很容易办到的事情,多家部门单位推三阻四?说白了,还是不愿意把责任揽到自己的头上,除了怕担责外,还担心今后类似的事情都会被推到自己部门头上,从根子上说,是“避责心态”作祟。
在这种心态之下,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干部会将规避责任放在首位,为了不惹麻烦、不被追责,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放弃解决问题的最优解,转而选择对自身更安全、最省事的选项,这在基层工作中并不鲜见。
“避责心态”呈现在工作中表现形式很多,有的是“甩锅”其他部门其他人,有的是等上级部门推动,有的是搞搞形式,实质上都是缺少担当、不想实干,把部门利益、个人得失看得过重,重过群众利益,是不担当不作为。遇到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则躲,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也弱化了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往往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
有“避责心态”的干部在基层虽然只是少数,但这种心态带来的危害不能小觑,如任其滋长,会带坏基层工作作风,影响基层治理水平,破坏干群关系。因此,这种不良心态必须破除。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干部担事做事,既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干部追求价值所在。破除“避责心态”需多管齐下、系统建设。
我们要从教育上引导干部摒弃“推责”思维,也要从制度设计上,给敢做事、有担当的干部晋升空间,对“避责心态”严重、遇事推脱“绕道走”的干部及时提醒、批评,甚至调整岗位。还要打造健康的职场文化,消除“躺平”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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