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坤
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着力健全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健全和完善以社会公众参与为重点的共建机制。随着人民主体力量不断壮大和社会公共事务日趋繁杂,必须以强化相关制度作为回应,持续释放社会治理效能,保证社会治理运行的方向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应该行使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厘清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边界,加强基层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健全和完善以社会协同协商为抓手的共治机制。随着社会治理职能的不断深化细分,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参与社会治理,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加快提升社会协同能力,坚持以民意选择为依据。人民群众的认可是加强社会协同的关键,应建立健全各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联络、协调长期性机制,同时加强彼此之间的互通、互信、互动,广泛运用新兴技术手段倾听民意,把民意调查结果作为决策工作的关键性参考指数。
健全和完善以坚持人民至上为旨归的共享机制。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聚焦就业、教育、人民健康等方面,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和扶持公益事业发展,使全体人民受益。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保障人民公平共享社会治理成果。要健全和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全体人民普惠共享社会治理的丰硕成果。
(据《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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