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药)
中药饮片保质期新政8月1日落地,以科学规范赋能传统智慧,叠加政策红利与医保加持,助推中医药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01
当陈皮遇到新规矩
让规范成为中药新名片
中医向有以“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的传统。在中医药文化中,部分中药材像艾叶、陈皮、半夏、狼毒、龙骨等储存得时间越久则越具有药用价值。
按照此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中药饮片保质期标注政策将正式实施。随着实施日期的临近,这项被称为“中药身份证升级”的新政,犹如平静的湖面投入一枚巨石,在网友中激起千层浪。
“陈皮越老越值钱,为何要设保质期?”“几千年几万年的化石龙骨,到现代都要变质了?”“中药管理怎能套用西药标准?”这些灵魂拷问,折射出传统智慧与现代规则的碰撞。
综合近期网友的质疑,不难看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大矛盾点上。
其一,“时间悖论”的认知。部分中药材素有“陈用更佳”的传统认知。正如网友所言,“陈皮不是越老越好吗?”“几千年化石龙骨都要变质?”这种矛盾源于公众对“保质期”的固有理解——在食品领域,过期往往意味着变质,但中药的“效期”更接近“最佳使用期”。
其二,管理范式的冲突。网友直言“不能用西药方法管中药”,呼吁以“防虫防霉变”替代效期管理。此种声音道出了中医药的特殊性:矿物类如赭石、朱砂性质稳定可长期存放,而芳香类药材则需“鲜用为佳”。
其三,操作困境。有药店从业者吐槽“专柜分置如迷宫”、“扫码录入耗时费力”。空间挤压、人力成本增加,让零售终端对新规既期待又焦虑。
关于中药饮片保质期的标注,并非像一些网友想得那么简单粗暴。《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指出“中药饮片的保质期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主研究确定”。很显然,“生产企业自主研究确定”便为中药饮片推行保质期预留了充分的因“药”制宜的弹性空间,而不是对所有中药饮片实行一刀切的保质期限。
在研究确定的过程当中,需要“坚持将传统经验与现代技术方法相结合”“围绕主要影响因素,分类别、分情形确定保质期”等原则,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别的中药饮片的药材特性、炮制工艺、储存条件等综合判定保质期。像赭石、石膏、龙骨这类矿物药材,因性质稳定被允许标注较长时间的保质期;而陈皮这类“越陈越香”的特例,允许企业根据储存条件自主设定期限;对易变质品种实行“动态效期”。
行业专家表示,“效期标注不是给中药设限,而是构建更科学的评价体系。”正如白酒需标注生产日期却不影响陈酿价值,中药的“保质期”本质是“质量承诺期”,它告诉消费者,在标注期内,企业能保证药材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中药饮片保质期新政,或许会改变药店的陈列方式,会调整企业的生产逻辑,但终究会回归中医药的本质:让好药更安全,让传统更可信。正如网友所言:“不是要毁了中医药,而是让老祖宗的智慧穿上合身的新衣。”在传统与现代的共舞中,中药饮片正以更从容的姿态,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02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中医药迎来高质量发展时代机遇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到十九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再到二十大“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把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放到健康中国战略之中……
进入新时代,可以说各项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持续加码,中医药发展迎来春天。无论是中药饮片标注保质期新政,还是多年来中医药不断努力向西方循证医学的评价标准靠拢以期获得认可,目的无不是希望传统中医药智慧能够更好地现代化、国际化,走出国门,惠及世界人民。
具体到医药零售行业,这几年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越来越多的地区逐步放开药食同源中药饮片的开架销售政策。
过去,依据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唯三类药店有资质销售中药饮片,且在执业药师配备上要求严苛,三类药店至少需2名执业药师,含“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还须至少配备1名执业中药师及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由于条件限制严苛,致使不少药店选择下架中药饮片,导致一度出现市民跑五六家药店却难觅中药的尴尬局面。
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中药饮片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标志着我国药食同源品种增至102种。
为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北京、福建、甘肃、山东、湖北、江西、陕西、哈尔滨等省相继出台细则,明确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可开架销售,进一步优化了中医药市场环境。
03
医保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
各地力度不断加大
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医保政策倾斜是真枪实弹的重要一环。
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支持措施,包括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并将其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此外,还鼓励“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及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中明确指出,在医保目录、价格管理、支付方式等方面大力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发展,着力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中华民族的瑰宝。
为响应国家政策,近年来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落地政策。
7月22日,广西医保局联合自治区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保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直接聚焦医保支付,全面扩大定点覆盖面,把中医医疗机构、互联网+中医药、智慧中药房全部纳入医保;建立中医优势病种“同病同效同价”付费、日间病房按病种付费、门诊慢病中医方案按人头付费等多元支付方式;动态调整中药饮片、民族药、院内制剂医保支付范围。
7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公布道地药材名录、发展种业、推进规范化种植等推动中药材产业提质升级;加速中药产业创新升级,打造特色晋药产业集群等举措,提升中药整体质量与产业规模。医保支持方面,鼓励中药创新研发,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
2024年10月,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林下山参中医临床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林下山参的中医临床应用提供了全方位的医保支持,药店卖林下山参也可刷医保。
2022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提出,按程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少数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并着力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不同省份的政策虽各有侧重,但都旨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让中医药更好地服务民众健康,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搜药、国家药监局等
作者: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