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语涵)昨天,工信部举行“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新国标修改完善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在生产环节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在销售环节,实施时间为今年12月1日。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由工信部牵头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修改完善了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其中,在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方面,实现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塑料重量占比限制在整车重量的5.5%以下;在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方面,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在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方面,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等。在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方面,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调整至63公斤,续航里程可以达到60至70公里等。
新国标在销售环节的实施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这意味着,所有旧标准车辆最晚可售卖至11月30日。何亚琼介绍,在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在登记上牌环节,也要做出合理安排,通过规范办理登记,与新标准实施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