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城乡建设部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根据本次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最高可享受补贴1000万元,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提升完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布局,推动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奖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充电设施需面向社会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施及充电过程的数据采集。
本政策条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原则上企业无需申报,按照“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如需补充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市城乡建设局对市级平台提供的充电量数据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以及辖区指定的单位等对审查结果进行联合审核。联合审核意见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核结果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通过本次政策,合肥将支持县域公共充换电设施运营。在“四县一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及安巢经开区)范围内,对接入市级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领域充电场站,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最高0.15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
相关主管部门将在“四县一市”范围内,根据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企业名单及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量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电量。
此外,合肥还将加强“黑名单”、失信企业管理。要求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产业政策奖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来源:合肥日报
下一篇:大暑交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