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常海成
修志在我国由来已久,历史上各种版本的志书林林总总、多如繁星。《畿辅通志》为清代官修省级地方志。畿辅,是指京都周围附近的地区,在清代是直隶省的别称。清代共修有三部《畿辅通志》,其中,光绪版《畿辅通志》曾是一部具有争议的志书,当时以桐城派张裕钊、吴汝伦为代表的学者,曾对该志提出了批评,攻其体例曰:“失撰述之体,贻市薄之讥,篇不成文,无异档册。”张裕钊、吴汝伦讲究“编自成文,典雅绚丽”,而史家信守“事有来源,语有出处”。光绪版《畿辅通志》主纂黄彭年系史学家,对方志研究有其独到见解,他不为异议所动,坚持史法修志,终使其在志林之中久享盛名。
凡例别致
凡例是志书编撰之准则,对规范统领全书至关重要。光绪版《畿辅通志》凡例一次列出28条,条条实而不虚且有创新。其首条列举志书体例,“《景定建康志》分图、表、志、传四篇,而体裁始备”,并述《江南志》《续河南志》《四川志》,“皆师其意,以纲统目”,唯有“《广西通志》分典、表、略、录、传五篇”。最后该凡例规定,“确守《建康志》之例”“今仿其式,稍加变通,用纪、表、略、录、传为之同类。”凡例的第四条记:“《广东志》每州县一图、今仿之,附《舆地略》。”第二十四条又述《四川志》“立杂传一门,今仿之,附列传之后。”
总之,其凡例不仅确定编撰之行规,还道出“今仿之”其出处及优长,这在制定方志凡例中实不多见,应是一大特点。
体例独特
光绪版《畿辅通志》在编撰体例上突破了传统门目体,采用类似正史纪传体,形成纪、表、略、录、传等诸体并用的独特风格。具体说来,它将涉及帝王诏谕、宸章、京师、陵寝、行宫等列为“帝制纪”,辑15卷。将府、厅、州沿革及职官、选举等列为“表”,辑30卷。表格这种归纳易行的表述方法在明及清初,用于志书尚不多见。而该志则将能用表格记述的内容均列表入志,其表在全志卷中多占十分之一,实为创举。同时将舆地、河渠、海防、经政、前事、艺文、金石、古迹为“略”,辑136卷。将宦绩为“录”,辑10卷。将列传、列女传为“传”,辑104卷。又有11卷为“杂传”,2卷为“识余”,1卷为“叙传”。分类得要,记叙得法。此编撰之法独到而不拘一格。
资料充盈
志书堪称某一地域的百科全书,而光绪版《畿辅通志》则名副其实。此书广搜资料,汇集成书,为后世保存了大量可靠史料。以冀州为例,《畿辅通志》详细记载了自西汉至宋代的一千多年间在冀州为官者的资料,共有137名,其中,汉5名,三国、晋及十六国35名,魏、齐、周58名,隋9名,唐20名,宋10名。并且,还记载了建置沿革、水系、匪祸、灾害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同时,光绪版《畿辅通志》引录资料严谨,并均注明来源出处,增强了志书的史料性、权威性,为汇聚、保存、考证、引用历史资料起到了重要作用。
巧避繁复
一部方志洋洋百万余字,涉及域内方方面面,编者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繁杂重复的表述现象,此弊病在志书中屡见不鲜。而约1600万字的光绪版《畿辅通志》,却编排得体,巧避繁复。历来撰志者视“建置”“经政”为志乘之端,皆分别书之。如“建置”纪学校,“经政”纪学制,常见重复,且难查找。该志则统归“经政略”,删繁就简,不费笔墨,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