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称《技术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技术规范》落地实施,加快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供给,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方面作出部署,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
如何加快新产品供应?电动自行车流通及使用环节的监管有哪些部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4日举行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新规进行了解读。
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备受关注。对此,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形成了覆盖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各环节的强制性标准体系,包括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等。
“距离9月1日《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已不足2个月,但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生产、检测认证、流通销售、登记上牌等多个环节同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着手,明确提出七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其中,为推动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意见》明确,持续调度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版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督促指定检测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确保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等。
针对电动自行车流通及使用环节的监管,《意见》明确,在销售环节,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锂电池等零部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严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非法改装、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在登记环节,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为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
那么,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一级巡视员李春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对此,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看CCC认证、看产品合格证两个方面识别选购质量安全有保障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电动自行车企业“白名单”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生产、规范经营。目前已累计公告两批共30家符合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涵盖当前主流的14个电动自行车品牌,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60%。何亚琼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白名单”企业的监督管理与动态调整,推进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