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草案)》进行审议。记者注意到,草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将采取树种更新改造、物理和化学防治等措施,对致敏花粉和杨柳飞絮进行防治。
此次进行审议的草案中明确了致敏花粉和杨柳飞絮防治措施。其中,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致敏花粉和杨柳飞絮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加强监测和防治技术研究,发布监测预报,为公众提供科学防护指导。区人民政府、林业经营者应当落实致敏花粉和杨柳飞絮防治主体责任,制定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树种更新改造、物理和化学防治等措施,加强治理防控。
林木废弃物的处置利用也被写入草案。草案提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完善林木废弃物处置利用措施,引导林业经营者合理回收利用林木废弃物。鼓励将采伐、废弃的林木用于森林步道、游憩设施等森林建设。
在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方面,草案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确需采集的,应当在采集前向采集地的区园林绿化部门或者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园林绿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采取原生境保护、迁地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库、科学培育等措施,对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予以保护、监测和科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