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4日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11类民事纠纷,制定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助力人民群众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再次就推广应用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其中,新增56类、修订第一批11类试行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9个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本次还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覆盖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离婚、保证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间借贷等常见多发纠纷,充分展现示范文本在助力综治中心化解纠纷、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促推立案、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示范文本应用场景更广泛,促推源头预防化解纠纷;二是服务群众更精准,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诉累;三是贯穿解纷全流程,有效提升实质解纷效能。
起诉状、答辩状是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对于当事人来说,发布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避免低级错误。
示范文本清晰地展示了书写的格式、内容的要点,明确文书需包含的必要信息(如当事人身份、法律依据、事实陈述要点等),减少因遗漏关键内容导致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答辩理由不充分等问题。这就让那些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也能有章可循。
二是降低诉讼门槛。
示范文本通过清晰的结构(如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等模块)和示例内容,让当事人能快速理解文书核心要素,即使没有律师协助,也能初步完成文书撰写。
三是降低司法成本。
帮助当事人更精准地表达诉求和反驳意见,让法院快速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减少因文书不规范引发的沟通成本和纠错时间,帮助法院集中精力处理案件实体问题,提升整体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一批示范文本推行后,各地法院通过“线下实体化指引+线上数字化赋能”协同推广示范文本,指导各类诉讼群体做好填写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通过应用示范文本精准表达诉求,高效解决纠纷。
简言之,示范文本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实用指南”,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让诉讼过程更规范、高效。
细微之处见精神。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从细微处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当然,人民群众的诉求是多样化的,每个案件的情况也不尽相同,示范文本还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服务的精准性;二是持续优化文本内容,及时汲取各方建议,修订、完善、补充有关内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和普及率,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应用示范文本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责编:肖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