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民营企业是创新发展生力军,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措施,畅通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渠道,为民营经济组织引进、培养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提供支持"。
着眼民营企业对人才的现实需求,甘肃省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4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紧紧围绕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环境优化,突出政策集成创新,聚焦教育科技人才联动,紧盯人才发展需要,通过在发展壮大人才队伍上帮引帮留帮培训,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上出钱出力出政策,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业。
引才:完善政策,增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吸引力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才,引才需不拘一格。
对内,《若干措施》明确"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民营企业提出硕士、博士人才需求计划,按照"事业编制引才、企业平台用才"的方式,帮助企业引进所需人才。对外,开展"组团式"赴外引才,定期征集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和意向引才高校名单,重点围绕冶金材料、新材料、能源化工等领域,分类制定引才方案、设计引才路线,赴省外高校开展"组团式"精准引才。
人才兴才能事业兴,吸引人才要刚柔并济。
一方面,《若干措施》支持开展柔性引才。指导民营企业采取个人兼职、团队攻关、平台共建、省外研发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另一方面,鼓励引进高价值人才。对民营企业新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卡脖子"关键技术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高校是人才"鱼池",要促进校企人才合理流动。
《若干措施》明确打破地域、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约束,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置流动岗位聘用企业人才,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到民营企业兼职创新。开展高层次人才园区挂职、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科技专员驻企帮扶等,引导体制内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此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参加"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育才:加强培养,提高民营企业人才供给适配度
人才,要重视引进,更要注重培养。《若干措施》提出,对于高层次人才,加大培养力度。省拔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定向支持3名左右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开展个性化培养扶持。省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单列名额,定向支持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对于优秀青年人才,倾斜支持培养。"陇原青年英才"培养项目、"陇原之光"人才培养项目等可选拔培养民营企业有潜力的青年骨干,支持民营企业选派青年人才到省属和中央在甘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脱产研修。
在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方面,《若干措施》支持高校与民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实验实训平台,共同建设实习实践基地,支持高校面向各类民营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非学历教育。同时,建立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校专业与区域发展适配改革试点,按照"产业需求识别、专业评估调整、资源协同配置"机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为民营企业精准培养高素质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深入推进"技能甘肃"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民营企业与职业院校通过开设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班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强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获批建设的分别给予150万元、5万元补助。
用才:健全机制提升民营企业产才融合协同性
只有打通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之间的堵点,才能用好才,才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输送适配性强的科技与技术人才。
《若干措施》明确立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省级人才项目每年立项数量单列15%左右,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研究、技术攻关、团队建设。
《若干措施》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共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共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吸引集聚产业创新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结合创新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等柔性引才平台,一次性给予20万-30万元经费补贴,吸引省内外院士专家开展合作。支持民营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招收博士后开展攻关研究,对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津贴和日常经费资助。
试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推介沙龙、技术需求发布、技术交易对接等活动。《若干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民营企业使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促进民营企业产业升级。
留才:倾力服务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成长软环境
凤翔千仞,非梧不栖。民营企业要想真正留住人才,需要给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空间。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研修和专家疗养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人才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
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开辟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以及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特殊人才职称评价,不受学历、专业、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扩大“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保障覆盖面,《若干措施》提出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及时颁卡,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服务保障措施。明确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协调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民营企业专家人才,让人才安身、安心、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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