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11日讯 7月10日,湖南长沙,高二胡同学向媒体反映称,经中介报名申通快递分拣包裹,原承诺11小时200元,工作三四个小时卸载数车货物,后被以“流汗多”“速度慢”等理由辞退。中介工作人员语音聊天记录显示:你们想要工资就报警。对此,湖南申通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表示,该快递网点挂了申通的LOGO,如果调查属实,直接予以取缔。
7月11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用工方或为租借申通场地的另一家快递公司。自称该快递公司的劳务工作人员表示,其个人目前已为胡同学等各补贴50元。
涉事并非申通?已向胡同学等补贴费用
7月11日,申通快递长沙市雨花区曙光网点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公司并非申通快递,“是网点一个客户在这边卸货,卸货口劳务找的外包人员。”随后,记者又辗转联系了自称为另一家快递公司的“劳务人员”。其称,自己与申通没有任何关系,是公司借用的申通的场地。
该劳务工作人员称,自己对招来的人员年龄并不知情,“在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写了以18岁以上为主,也交代过中介,但他们始终没有告知用工为未成年人。”他告诉记者,目前自己也联系不上中介,“出事之后,中介多次让学生们报警,并把我踢出了招聘群。”
问及胡同学及另外5名同学被辞退的原因,该劳务工作人员回复,“那天中介总共送来了20多个人,只有他们几个被辞退了,一是因为快递装卸存在安全风险,他们工作中自己没有注意安全,现场的管理人员提醒了他们不低于3次,但他们依旧边聊天边干活。”
该劳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私人支付给了胡同学及其他几个人每个人30元,“因为他们下班没有考勤,而我们公司付工资是根据考勤来支付的,后续我跟胡同学联系之后给他们三个人每个人又补了20元,另外还有3人正在联系,也会一视同仁给予补贴。”
律师:用工方“不知情”不等于免责牌
对于实际用工方多次强调的“不知情”,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友华律师指出,高二学生通常未满18周岁,其从事的快递装卸工作属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明确禁止的“高强度体力劳动”,“用工方自称‘不知情’,但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核查身份证件,仅依赖中介告知不能免责。”
此外,王友华律师还表示,该事件存在非法用工的可能。如果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非法用工。
该事件中,提供场地的申通是否要承担责任?王友华律师认为,若其陈述属实,如仅出借场地,实际用工方为其他公司,则申通不直接承担非法用工责任。“但需注意,若申通默许或明知借用场地的公司使用未成年工从事高危工作而未制止,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王友华还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如果劳务公司使用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强度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另外,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43条,中介机构也将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