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尚潇潇
单 位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
职 务 刑事检察部副主任
关键词 防范法律风险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尚潇潇对某医药企业进行回访,药企相关负责人对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表示高度赞赏。
此次回访源于一起职务侵占案。2022年11月,铁西区检察院受理杨某职务侵占案,尚潇潇审查后发现,杨某系某药房连锁公司鞍山地区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账目管理和财务工作的6年时间里,侵占公司经营钱款等共计440余万元。2023年2月,铁西区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同年3月,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尚潇潇深知不能就此止步,考虑到该药品连锁企业覆盖面广,如果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就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潜在风险依旧会影响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尚潇潇经过充分调研,围绕涉案企业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疏漏,“量身定制”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堵漏建制。
该公司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书面回复,就加强资金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整改措施,有效堵漏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本报通讯员陈国玉 姚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