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碚区公安分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利用其银行职员身份,以资金周转、办理银行资金业务等名义虚构事实实施诈骗。
去年5月初,受害人张女士报案称遭遇好友周某某诈骗。张女士与周某某相识13年,曾同为某银行北碚支行职员。基于周某某此前两次借款均按时还款建立的信任,当周某某再次借款并建议张女士通过网贷平台贷款5万元转借时,张女士照做了。但此次周某某未还款,张女士还需自行承担利息。张女士随后发现周某某还向多位朋友借款,察觉不对后报警。
接警后,北碚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经民警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周某某于2024年5月27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调查显示,周某某在银行工作期间,因投资出现较大的资金亏损。为填补亏空并试图挽回损失,她开始向身边人借款继续投资,但最终失败。此后的数年间,周某某明知无偿还能力,仍不断编造事由,许以回报,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陆续诈骗23名同事、朋友和亲戚。所骗款项被其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各类消费品及外出等开销。
其中一名受害人吕女士透露,基于对周某某银行职员身份的信任,她自2017年起多次借款,银行流水显示累计转账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目前,周某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张女士、吕女士等2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北碚警方提醒:人际交往中借款务必保持警惕理性,勿仅凭“情谊”“信任”出借大额资金,勿轻信“高额回报”。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账号信息、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报警。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