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马春芳 唐雯俊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李琳)近日秣陵中队接到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致两车受损、一人受伤。
秣陵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现场两车受损较为严重,其中一辆白色轿车司机陶某有轻微受伤。据陶某称,当时他沿着建东路河堤行驶,路窄仅有双向一股车道,弯道处突然一辆车迎面开了过来,他完全来不及反应,被对方撞了个正着。另一名驾驶员王某表示,当时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因为转弯时习惯走内弯,所以自己行驶在了对向车道,属于逆行,当时完全没想到会遇上车。交警调查后判定王某逆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日前,交警八大队处理了一起事故。一辆电动车在数字大道违法闯交通信号灯,结果与一辆转弯的小车发生碰撞。八大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通过路口,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因超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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