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
日前,上海交大外来人员与学生发生冲突的事件,不仅暴露了校园安全管理漏洞,更引发了公众对高校是否应该开放、开放边界在哪儿的深度思考。在这场热烈的讨论中,支持者认为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建设的公立大学,校园就应该是全民共享的公共资源。反对者则强调校园的教育本质,并指出开放背后的教学秩序受干扰、资源挤占、安全隐患等风险。例如以樱花著称的武汉大学,其樱花季日均10万人次的游客,导致原本的设施维修频率从五年一次缩短至半年。网络上的讨论与现实案例均表明,大学校园开放绝非简单“拆墙”,而是需要精细设计的治理命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高校依据相关法规,在校园管理模式的决策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其中就涵盖了开放与否这一重要议题。但公立大学作为公共资源的属性,又决定了其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服务职责。尽管《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并未对高校校园开放作出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但教育部2024年时曾明确表态,高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应积极向社会开放。这清晰地揭示了校园开放问题具有法律义务与现实约束的双重属性。
放眼国际,一些高校在校园开放方面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例如,牛津大学采用学院自治模式,38个学院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独立制定个性化的开放政策。这既保证了校园开放的灵活性,又能有效维护学院的独特秩序。东京大学则推行“收费平衡”策略,巧妙地将游客转化为校园文化资源的积极贡献者,在实现校园开放的同时,也为校园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国际经验启示我们,校园开放可能更需要的是“有门槛的共享”,而非无序的放任自流。
结合我国实际,高校在探索校园开放路径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实施预约制与动态管控机制。借鉴清华、北大等高校成熟的预约系统,依据校园的承载能力,合理设置每日入校人数上限,并严格划分教学区与公共区,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的开放策略。
二是推行资源错时共享模式。在工作日白天,以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为首要任务,晚间及节假日则有序开放操场、图书馆等公共资源,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是引入第三方协同治理理念。包括积极与社区、企业携手共建“校园开放联盟”,通过志愿服务、保险共担等创新方式,有效分摊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四是推动法律责任明晰化进程。借助地方法规的力量,明确“校方已尽管理义务则免责”的原则,坚决避免“谁受伤谁有理”的基层治理倾向,为校园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交大事件犹如一记警钟,深刻地揭示出校园开放过程中管理的重要性。校外家长暴力殴打学生这一恶劣事件,暴露的不仅仅是开放本身的问题,更是管理环节存在的严重漏洞。当校园开放后,安保力量的强化、文明引导的加强、应急机制的完善等都必须同步跟进、全面升级。若高校把“开放”简单理解为“一开了之”,那么必然会导致矛盾的激化与冲突的频发。
大学校园的开放,绝非一个简单的是与非、开与闭的抉择,而是一场大学精神与社会责任之间深刻且持续的对话。它不应被局限于舆论场中的非黑即白,而应是充满人文关怀的“有温度的治理”。这需要我们既充分尊重纳税人对公共资源的合法权益,又全力守护师生宁静的教育学习权利;既热情拥抱社会对校园文化的热切需求,又坚定不移地坚守学术的纯粹性与神圣性。唯有以精细入微的管理,化解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严谨的法治思维厘清各方的权责边界,才能让大学校园真正成为城市文明进程中的“精神灯塔”,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输送知识与智慧的光芒,传递向好向善的信念力量。(作者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