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哈尔滨军事检察院,会同长春市、长春市宽城区两级文物管理部门,对一处涉铁、涉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确认该文物已得到身份认定和有效保护。
今年4月,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哈尔滨军事检察院在联合开展国防利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长春市某部队驻地一处涉铁、涉军建筑物的文物身份认定不明,还有损毁危险。他们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部队和文物管理部门,开展线索排查及推进工作。通过实地踏查,他们了解到该处建筑物建于1907年至1936年间,是当地重要的历史建筑。该建筑一直归部队使用,在管理权限、修缮标准等方面存在军地衔接不畅问题,导致部分保护措施难以落实。
在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磋商会后,5月14日,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宽城区文物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历史建筑依法及时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辖区内文物保护合力,全覆盖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宽城区文物管理部门及时对涉案建筑物身份进行了认定并挂起文物保护标识,后续相关保护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我们发挥‘军铁协作’优势,既当‘监督员’又做‘联络员’,实现了法律监督与军地融合的双重效果。”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付加平说。在前述“回头看”中,通过该院与哈尔滨军事检察院的联合推动,驻地部队与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就双方在沟通联络、职责分工、资源共享与合作等方面达成的文物管理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签署了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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