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持续监督下,该区三道沙河村露天堆放的7.7万余立方米建筑垃圾终于得以清理。近日,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2024年3月,九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在三道沙河村露天堆放着大量砖头、石块、沙土,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当时现场的情况比较震撼,建筑垃圾占地面积大,还有生活垃圾混杂其中,风一吹就尘土飞扬,周边住户窗户上全是厚厚的灰尘。”检察官对于当时看到的场景仍记忆深刻。
九原区检察院技术人员利用无人机航拍确认垃圾数量、范围,检察官向相关单位调取书证,最终查明:2022年政府启动三道沙河村的征地补偿工作,涉及126户,拆迁建筑物占地132.76亩,拆迁后原址露天堆放大量砖头、石块、沙土等建筑垃圾,粉尘污染严重,部分区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同堆放,形成复合型污染源,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该院组织了公开听证,明确由属地政府对涉案垃圾依法处置。2024年5月,九原区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三道沙河村内建筑垃圾未清理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同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彻底清运该处垃圾,净化群众生活环境。
此后,九原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发现生活垃圾已经清理,但是长期堆放的建筑垃圾仍未清理。该院拟对属地政府提起诉讼,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2024年8月23日九原区政府发布了权责清单目录,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权赋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那么,属地政府是否应该继续履职?检察机关是否要变更监管主体?
经研究,九原区检察院决定采取“三步走”策略,首先,对原行使职责行政机关提起确认违法之诉,为后续监督提供依据;其次,对承接职责的新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最后,如果新行政机关整改不到位,及时提起诉讼。
2024年9月,九原区检察院对属地政府提起诉讼。庭审中,检察官明确表示:“属地政府自收到检察建议至整改期限届满,都是涉案建筑垃圾的监管部门,但其未依法履职致违法行为持续存在,应确认其未依法履职系违法。”经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求,确认属地政府未依法履职系违法。
同时,九原区检察院对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城管执法部门认为涉案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应由原监管部门继续履行职责。九原区检察院认为,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新承接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问题负责,包括历史遗留问题,遂于今年1月对城管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期间,城管执法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清理三道沙河村内建筑垃圾7.7万余立方米。今年3月,九原区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赴现场“回头看”,确认涉案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鉴于此,法院裁定终结本次诉讼。
据悉,针对辖区建筑垃圾乱堆等问题,九原区检察院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目前已新建1处总容量为10万立方米的垃圾消纳场所。
“公开听证凝聚共识,跟踪监督确保实效,两次诉讼体现专业担当。建筑垃圾清走了,美丽乡村回来了,这样的司法实践真暖民心。”一名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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