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考试局发布中招志愿填报指南,明确我省中招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知排位、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4个批次。记者 王小武
分三次填报
我省中招志愿第一次填报时间为7月6日-18日12:00。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排位。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考生可凭本人的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首页“热点应用”的“海南中招管理系统考生登录(九年级)”(https://zz.ehnks.cn/hnzk/)填报志愿信息。如考生忘记密码,可联系就读学校系统管理员或当地市县中招办管理员重置。
设四批次录取
我省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提前批: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2个指标到校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特定情况考生这样填报
◎ 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本省户籍和学籍考生
1.在7月6日-18日12:00第一次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选择以学籍地身份或户籍地身份填报(二选一),选择其中一个身份后,也可以重新再选择另一个身份填报,前一个身份填报的志愿将自动清空。以学籍地或户籍地的身份一旦选择,在后续7月27日-28日12:00和8月6日-7日12:00填报(修改)志愿时,均不能再重新选择。
2.此类型考生如果选择以户籍地报考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含户籍所在地的省属中学,但海南省国兴中学除外)列入报考学校单列计划招收对象范围。如果以户籍地报考海南省国兴中学,则和以学籍地报考该校无差别。
◎ 具有我省学籍的三沙市户籍、港澳台籍考生以及非我省户籍的“三侨生”
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按学籍和就读年限情况享受户籍地考生的相应待遇。
◎ 户籍、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相当于外回考生)的相应待遇。
◎ 外国籍考生
可以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
注意事项
●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可在该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先看考生成绩,再看志愿顺序。即: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投档的考生如果符合第一志愿的学校录取条件,就投档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再看该考生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电子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
●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多次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提交,最终以最后一次保存并提交成功的志愿数据为准。
●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应尽早登录中招管理系统保存并提交志愿信息,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集中填报志愿出现网络拥堵。截止时间一到,系统网上填报志愿功能将自动关闭。
●在省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以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市县的学籍。海南中学美伦校区校址在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校址在五指山市;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校址在临高县加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