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校服的孩子竟然在文具店买到了香烟!”洛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部分商户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问题线索。
经检察官深入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多家便利店、小超市未严格履行查验身份义务,长期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啤酒等商品。这些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明确规定,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书明确要求: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商铺;加大处罚震慑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推动源头防范治理,强制张贴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登记核查制度。
检察建议迅速落地见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商户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多家违规商户,并处以罚款。全县范围内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标识,督促商户签订守法承诺书。洛南县检察院同步开展“回头看”,确认整改效果显著,商户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此次,洛南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携手行动,有效遏制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未来,双方将继续加强合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防线,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作者:王婷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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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