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交通银行烟台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且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0万元。
同时,时任交通银行烟台分行副行长的张某,因对该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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