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面对面答复建议提案的方式特别好!”近日,在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上,江苏省政协委员、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邱峰说。此前,他刚刚参加了该院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题视察。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江苏省两会上,江苏省检察院收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9件。目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38份答复意见已送主办单位,其他建议提案也在办理之中。在59件建议提案中,有13位代表委员提出了4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邱峰提出的《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加强我省放生活动规范管理》提案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让代表委员实打实地看到检察机关落实建议提案的情况,日前,省检察院邀请今年在江苏省两会上提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建议提案的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盐城专题调研检察机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们先后视察了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公司盐城“绿能港”项目、“月亮湾”海洋生态保护基地、亭湖丹顶鹤国家级珍禽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点位,详细了解江苏省检察机关在碳汇湿地生态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守护水域生态安全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建议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碳交易创新机制’的有益探索,推动建立区域治理联盟,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环境保护质效,不断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盐城乃至全省的生态系统保护工作。”视察中,江苏省人大代表、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社区党总支书记徐玲边看边说。
“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还需要各个部门协同发力,确保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更加规范。”了解到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法院等14个省级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人大代表、泰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孙玉表示。
“增殖放流的鱼苗品种如何确定?购买鱼苗的资金使用是否有监管单位监管?”在“月亮湾”海洋生态保护基地的增殖放流现场,江苏省人大代表,淮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副处长、学科办副主任杨颖接连向陪同视察的检察人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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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不仅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有关内容纳入今年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细化“施工图”,还在书面答复建议提案的基础上,创新面对面答复形式,通过组织代表委员专题视察、听取汇报等形式,切实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办好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个重点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