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肖紫依 谭力)“厂房内的废弃铁桶已被全部清除,周边的农用地生态环境正在逐渐恢复。”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重庆五分院”)检察官来到九龙坡区西彭镇某工厂开展“回头看”时,该工厂的工作人员对检察官说。
2023年2月,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西彭镇有人违法处置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不久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同年9月,该案被移送至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关公益诉讼线索也上报至重庆五分院办理。重庆五分院决定由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两级检察院一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我们到现场调查时看到,涉案厂房门口停放的卡车上载满压缩后的废旧铁皮,厂房内部分尚未压缩的金属桶内还残存着五颜六色的化工染料,地面到处是浸染了深色液体的固体废渣。”重庆五分院检察官熊姿告诉记者。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李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对收购的废铁桶进行切割、压缩加工处理,制成废铁皮后销售。加工过程中,李某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导致废铁桶中残留的危险废物液体溢出,周边土壤中的砷、镍等重金属成分超标。
为此,重庆五分院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环保公司清运废铁桶等污染物,清理周边土地环境。2024年12月,经重庆五分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由李某承担土壤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2.7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这些带有危险废物的铁桶从哪里而来?”重庆五分院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继续追查,将上游污染源锁定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的一家化工企业。重庆五分院启动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与泸州市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办理。检察官联合走访时发现,合江县的化工企业为压低生产成本,将有毒物质二甲苯和二氯乙烷混合后作为清洁剂,对盛装有机物的废铁桶进行清洗,导致铁桶中残留大量危险废物,且未办理出售审批手续即卖给李某。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化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年4月,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九龙坡区检察院、合江县检察院联合向该化工企业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培训。此外,合江县检察院还向该县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安全管理,完成环保处置闭环。目前,该化工企业已全面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