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67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952,9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募集资金净额685,844,379.87元。截止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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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82010100003917396)(8201010000391742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2000405353004210)、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800000123884000005)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合计为42,747.78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