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姚远)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总工会获悉,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对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若干事项进行调整,包括降低参保人数限制条件、扩大“免除观察期”范围、放开互助金给付限制条件等,进一步扩大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会员受益面,赋能长春工会“幸福汇”服务体系建设。
据介绍,升级后,长春办事处降低了参保人数限制条件,规定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人(含)以下的单位须全体参加。
同时,扩大“免除观察期”范围,在职职工已成为中互会会员的,续保时新增的其他保障活动免除观察期,新参保会员和原仅参加意外伤害保障活动的会员除外。
在申领住院医疗互助金时,取消对医院的等级限制,扩大为医保定点医院;对今年5月21日起新参加或续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两项活动的职工会员,取消住院医疗互助金、住院津贴互助金给付次数的限制,按职工会员实际住院次数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