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山东威海)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报道,自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目前,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多地已开展相关探索实践。
生育政策调整后,婴幼儿托育服务面临更高需求,我国0—3岁托育服务需求更加突出。国家卫健委去年9月数据显示,超三成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受行业发展阶段、服务价格等因素制约,全国实际入托率仅7.86%。随着双职工家庭比例上升、代际照料能力弱化,托育服务需求持续攀升。
当前托育行业人才缺口问题突出。据机构统计,全国持证保育人员约50万人,而人才缺口近100万人,尤其是兼具婴幼儿照护、早教、营养保健及心理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对此,亟需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
近年来,各地积极创新托育服务模式:无论是推进集中照护、医育结合与科学照护融合发展,还是通过“公建民营”模式由政府提供场地装修、实现机构“拎包入驻”,亦或出台惠民政策降低托育费用,其核心支撑均在于专业人才储备。可见,扩大托育供给的首要任务是破解人才短缺瓶颈。
提高婴幼儿入托率、缓解双职工家庭育儿压力、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均需以人才培养为根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对保育人员专业素养要求极高,需兼具教育能力与科学照护技能。令人欣慰的是,多地已将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学前教育师资整体规划。
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彰显国家对民生福祉的高度重视。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不仅关乎婴幼儿健康成长与家庭福祉,更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唯有补齐人才短板,方能实现“有地儿托、放心托、托得好”的托育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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