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男生偷拍女同学隐私视频并传播,家长被当庭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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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26:21

近日,司法部发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某初中生宋某(男)偷拍同学杨某(女)隐私视频,并通过网络在校园内传播,给杨某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影响了杨某正常学习生活。杨某父母发现此事后,代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进行赔偿。当地检察机关介入后,了解到杨某家庭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便告知杨某父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通过部门协作渠道将案件有关情况告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杨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杨某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且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至请求侵权赔偿,于是决定给予杨某法律援助,并从当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中指派了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性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了杨某,在其父母在场的情况下,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为搜集相关证据,承办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同志沟通,尽力补齐证据链条。同时向杨某母亲了解杨某在校期间的身心状况。为帮助杨某减轻心理负担,法律援助机构为其安排了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庭审过程中,律师指出,宋某家长对宋某疏于管教,对宋某的行为缺乏正确的引导,是导致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法官就家庭教育不足等问题,对宋某家长予以当庭训诫。经审理,法院判令宋某停止侵权行为、书面赔礼道歉并向杨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律师还了解到另一未成年人马某(男)获取视频后通过社交软件转发并对杨某实施言语骚扰和威胁。为了彻底阻断涉案视频的传播,承办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经审理,人民法院裁定,禁止马某以任何形式存储、控制和传播涉案视频,并禁止马某借涉案视频对杨某实施威胁、骚扰等行为。结案后,法律援助中心多次回访,杨某生活已恢复正常。

来源:司法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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