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近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相关公告,因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决策及信息披露历程
2022年2月18日,华建集团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月31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批准与授权等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日,华建集团发布《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拟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向债权人通知,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起45日内。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人合计24,179股需回购。由于公司2021 -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967元/股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24,179股。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7,245,788股调整为17,221,609股。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程序,预计2025年5月29日完成注销,后续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华建集团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注销的情况及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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