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黔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阳银行黔南分行因贷款“三查”未尽职、未将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全口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额度最高限额进行管控被罚款40万元。
同时,因贷款“三查”未尽职、未将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全口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额度最高限额进行管控,杨剑刚(时任贵阳银行黔南分行行长)和王沛松(时任贵阳银行黔南分行风险官)被警告;吴晟(时任贵阳银行独山支行行长)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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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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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剑刚(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行长) |
黔南金罚决字〔2025〕1号 |
贷款“三查”未尽职、未将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全口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额度最高限额进行管控 |
警告 |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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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晟(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支行行长) |
黔南金罚决字〔2025〕2号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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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沛松(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风险官) |
黔南金罚决字〔2025〕3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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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
黔南金罚决字〔2025〕4号 |
罚款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