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容城县“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案”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辩护律师周兆成处获悉,2025年4月12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涉事司机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并于4月20日最终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8月11日,容城县一名11岁男孩跟随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公路上骑行,在接近中线时,男孩突然摔倒到对向车道。姜某驾车躲避不及,车辆碾压到摔倒的男孩,男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关于此案的责任认定等问题,一度引发网友关注热议。
5月24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不起诉决定书》中了解到,姜某出生于1991年,2024年8月11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容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容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9月26日,容城县公安局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2025年1月8日,姜某再次被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该案由容城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后终结,以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5年1月6日向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于1月8日告知姜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告知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某进行了讯问,听取了姜某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检察机关于2025年2月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于2月20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3月20日补查重报。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容城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
周兆成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这一结果标志着历时8个月的案件正式终结。姜某不会再被提起公诉,也不会面临刑事追责。对姜某来说,意味着无罪!对于姜某的家庭来说,意味着没有案底! 这不仅是姜某个人命运的反转,更是‘情理法交融’的‘教科书级裁决’!”周兆成说,要为河北司法机关点赞,通过科学划分责任、创新赔偿机制、确立同类案件裁判标尺,该案的成功办理,既实现了个案的公平正义,也为未来同类案件提供了规则指引,实现了“悲剧不重演、正义不缺席”。姜某不起诉的结果,彰显了司法机关既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也见证了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充满温度与善意,能够成为守护百姓幸福生活的坚实屏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