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清风北京
2025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虹决定逮捕。
消息称,浙江省台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虹(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政协副主席林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台州市政协副主席林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5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台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并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谋利、亲属收受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处理企业债务危机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虹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清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