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婷婷报道 上一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依托各级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个,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织各地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活动。积极构建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体系:依托辽宁法律服务网融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咨询、申请、受理等全流程服务;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普及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残疾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人员深入村镇、社区、广场、工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等残疾人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助残活动,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