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从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七方面提出15条举措,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其中关于创投行业的部署引发关注。
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全国两会经济主题记者会上透露,国家正在推动设立“航母级”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只基金主要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适当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撑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生物制造、具身智能、6G等,也均在投资领域之内。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吸引带动地方、社会资本近1万亿元。基金存续期达到20年,这意味着较一般的股权投资基金更长。如此大体量的耐心资本,在当下募资难的背景下,将为科创企业发展初期普遍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提供支撑,让创投活水赋能科技创新。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银行系资金和险资是市场期盼已久的长钱,期待二者发挥对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兴业银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也发布了关于投资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公告。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AIC基金活水涌向一级市场。
随着国家政策引导力度的持续强化,险资在一级市场中逐渐活跃,通过专业化运作模式实现与实体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资本流向与产业升级逐渐同频共振。通过私募通的LP库可以查询到,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集团、大家人寿保险等保险机构在今年作为LP已出资。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
今年以来,国资依旧活跃。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新募集人民币基金中,国资机构的募资规模优势延续,占比达67.6%。2025年第一季度国资背景投资机构的投资金额超过900亿元,占市场总投资金额(含天使投资人、不公开的投资者)的66.9%。
发展科创,面临的是周期长、风险高、资金需求量大等挑战,国资开始探索容错机制,化解“不敢投”困境。深圳福田区放宽政府投资基金的失败容忍比例,允许最高不超过80%亏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最高100%亏损;武汉发展耐心资本,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规定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按照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上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规定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的不断丰富,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构建加快步伐。
从国办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到《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这些政策从文件走进行业深处,让创投力量惠及科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