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 实习记者徐雅臣)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黑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19项重点工作任务,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推动塑造发展新动能,支撑消费高质量发展,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发展格局。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大消保”理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显著增强,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行动方案》综合统筹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着力破除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全面激活消费市场潜力、提振和扩大消费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消费供给提质行动方面,提升实物消费质量,开展特色消费品提质专项行动,加强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制定冰雪消费名品标准,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开展服务认证试点工作和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制定出台首发经济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组织电商营销推广系列活动,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场景拓展延伸,力争2025年底前黑龙江省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终端突破11万个,2027年底前突破13万个。
消费秩序优化行动方面,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强化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金钥”稽查专项行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整治市场交易环境,开展市场秩序“铁拳”行动,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广播电视领域订阅、收费等行为,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和“昆仑”专项行动,实施农村消费市场净化行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数据分析专报制度,依法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
消费维权提效行动方面,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深化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推动跨境电商平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做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工作,到2027年,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累计动态增长50%;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探索建立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加强消费者集体诉讼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夯实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
消费环境共治行动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督促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网站平台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加强账号注册审核和管理,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纠纷处理等方面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切实提升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鼓励其积极参与监督。
消费环境引领行动方面,突出创新引领,加大老字号品牌创建和培育推介力度,鼓励各地为经营者先行赔付提供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面向放心消费主体丰富信贷产品,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保险产品体系;注重标杆带动,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强化信用赋能,加强对放心消费主体的宣传推介;在香港、澳门分别设立黑龙江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建立龙粤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出台放心消费承诺地方标准,探索开展省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深化国际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深化与俄头部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支持边境口岸地区积极发挥区位优势,探索开展跨境消费维权合作,共同维护中俄消费者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联动扎实推进、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成果转化;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深入挖掘、提炼各自行业领域中可推广的普适性经验成果,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切实推动行动落地见效。